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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投资数字货币(区块链)入门指南,看这篇就够了
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投资相对其他投资方式入门门槛比较高,很多朋友都是想去投资数字货币而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该学习些什么。虽然51币说在“新手玩币”版块更新了不少相关知识,但都不够系统化
这次我们就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投资相关资料做一个系统化的整理归纳,让大家更快、更方便的了解和投资数字货币
1、了解区块链和数字货币
无论你投资什么前提一定都是要了解它,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也是一样。现在网上关于区块链相关的介绍很多,有的太深奥、有的不够全面,我个人认为比较好的是火币出品的视频 《区块链100问》
100个视频,全部都是区块链相关知识,包括:比特币诞生、运行原理、区块链常见问题、挖矿、钱包介绍等,而且都是动画视频的形式,大家更容易理解。虽然讲的不够细致,但可以让你初步了解数字货币和区块链
2、选择交易平台
对数字货币有了了解后,可以尝试在交易平台少量购买数字货币,体验下流程。数字货币的买卖都要通过交易平台来完成,相当于股票市场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建议选择大型交易平台,币种全面、交易方便、资金安全也有保障
推荐以下三个平台:币安、火币、OKEX(排名不分先后)
3、选择钱包
如果把数字货币比作现金,钱包就相当于银行卡,用来存储数字货币。钱包分为很多种类,现在使用最多的是手机APP钱包(轻钱包)。钱包也分类型,不同类似的数字货币不能转入到同一钱包,如:imtoken是以太坊钱包,那么就只能存储以太坊和基于以太坊发行的代币,不能其它币种
现在也有号称支持所有数字货币的钱包,但这类钱包大多还不完善。
当然,我们购买数字货币后可以不存入钱包,就直接放在交易所账户,即可以省手续费也没那么麻烦,像火币、OKEX等大型交易所都是比较安全的,我个人基本都是把数字货币放在交易所中
4、确定投资计划
在投资数字货币前首先我们要确定自己投资计划,打算投入多少钱、能够接受多大亏损,期望回报是多少,投资时限是多久,确定好之后再去投资。数字货币属于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产品,新手阶段拿出不影响自己生活的闲钱投资即可,投资没有金额限制、最低几百块都可以
等真正了解市场后再适当加大投资金额,但也要记得投资金额要控制在自己承受范围内
5、选择投资币种
选好交易平台、确定投资计划后就可以购买数字货币了,那这么多的数字货币我们该买哪个呢?第一次买币建议选主流币,可以在市场排名前20或大家公认的价值币中选出几个你顺眼的币
去了解下这些币是干嘛的、有没有什么实际价值,最近有什么影响币价走势的消息等等
搞懂这些问题后再去购买,购买前一定要注意入手价格
6、常用工具、网站
1,非小号:可查看各币种、交易所相关信息,包括币价、 历史 价、涨跌幅度、流通量、排名等信息
2,AICoin:功能与非小号类似,aicoin的K线十分方便、好用,看K线图首选
3,币世界:实时更新各类区块链、数字货币相关新闻资讯
4,金色 财经 :比较全面的区块链媒体平台,包括快讯、新闻、行情、名家专栏等
7、学习更多相关知识
有以上6点作为基础就算初步学会了数字货币投资,但想要真正通过投资数字货币赚钱我们还要学习更多知识。最重要的两点是加深对区块链的了解和技术分析(K线)
这两者范围太广、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学会的,我就不做介绍了,K线知识网上可以找到很多、区块链方面随着咱们投资时间变长、了解币种变多、接触的相关事务越多会逐步加深了解
最高法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司法应用有哪些结论?
2020年随着在线诉讼机制区块链名家的推广以及互联网法院对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的推动区块链名家,涉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数大幅增长。一线互联网公司和各行业头部企业因为对新技术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务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区块链电子证据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14项重大课题,其中,《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课题调研组重点围绕“电子诉讼的基本原则区块链名家;线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的条件、范围和方式;电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标准”等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完整系统的电子诉讼规则草案,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等提供建议。
自2018年起,随着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电子证据平台机构紧跟区块链技术发展,随着联盟链技术的发展完善,部分创新电子证据平台企业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电子证据领域,比如易保全等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调研组纳入“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典型案例”,标志着易保全的区块链技术和存取证证据广受司法认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内蒙高院、无锡中院纳入“区块链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讲堂选入“区块链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报网选入“2020中国区块链企业投资图谱”,资质实力备受认可。
区块链电子证据绝不是简单的“使用区块链名家了区块链技术就是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逻辑和理论框架。利用区块链技术保障电子证据在上链前、上链时到上链后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保证把普通的电子数据转换为司法可信的区块链电子证据。
在技术层面,采用区块链、CA、时间戳、加密算法等技术,对平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签署数据进行区块链存证,从而形成记录全过程关键细节的全证据链,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从而保证数据上链前的真实可靠和上链时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链后,易保全通过保全链开放平台,把相关数据同步存储到公证处、仲裁委、互联网法院、版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等机构的服务器上;还可在公证处、仲裁委、司法鉴定所、首都知产协会等官网进行可视化区块链查验。确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数据可核验,全链路可信举证。
面对新事物该如何应对才更有效
“知识服务商”。那区块链名家,是什么样的知识服务呢区块链名家?
简单说,就是查理·芒格主张的多元思维模型。也就是用最高效率,最低成本,给我们的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看世界的角度。对于成人的学习来说,这件事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提供具体的知识和信息。
为什么这么说?面对这种全新的东西,我们到底该抱有什么态度?
首先,我们得明确,过去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对这种新事物,完全没用。
这个时代,如果我们说一句“向你学习”,其实意思已经变区块链名家了。过去向你学习,就是要学习你的那些优长,在这些方面我要成为你。 而现在,“向你学习”的意思是,我要了解的你的观点,作为我的参考 。
你不是我的方向,你只是一盏灯,我学习的越多,点亮的灯就越多,最后,我要照亮的是我自己的道路,而不是成为其中的任何一盏灯。
第二个特征。就是相反的观点,也许都是对的,还是拿区块链举例子。
我自己接触区块链的相关知识,已经有好几年了。有一次,我就给李笑来打电话。大家都知道,李笑来,是得到的合作老师,是早期就投身区块链领域的名家。我就问区块链名家他,“笑来兄啊,你说,我们得到APP怎么抓住区块链的机会呢?”
李笑来说,你这个问题问得就外行。 面对一种新技术,只要你站在原来的行当里问,我怎么抓住这个新机会呢?最后的结果基本都是抓不住。你得换个思路想,这个技术会成就什么东西?那我就去干那个东西。
你看,李笑来这个说法有道理吧? 机会不是站在原地抓的。遇到新机会,就应该让自己全身心地站到其中去。
这是一种认知。但是,其实,还有一种相反的认知方式。就是不管外界潮起潮落,风来风去,我不动,我只在我的分工里不断精进。
人类社会的所有繁荣都建立在分工的基础上。 面对新机会新风潮,重要的就不是去凑热闹,而是继续保持自己在原有分工中的优势,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 一边了解,一边等待,等它成熟了,拿来就用,完全来得及。
这对我们这代人的学习也提出了一种心智上的挑战。 正如我多次强调的那句话:“同时葆有全然相反的两种观念,还能正常行事,这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
这代人学习的两个特征,
第一,确定性的知识越来越少,一切都在飞速演化。
第二,真理性的知识也越来越少,互相矛盾也未尝不可。那该怎么办?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保持头脑的开放性。
你的认知资源的来源越是多元化,你的认知升级就越快。这就是查理·芒格所谓的多元思维模型。而得到APP提供的就是这样的知识服务。帮助这个时代最优秀的人,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了解那些思考世界的不同角度。
瑞·达里欧的那本《原则》的劈头第一句话——
“不管我一生中取得了多大的成功,其主要的原因都不是我知道多少事情,而是我知道在无知的情况下自己应该怎么做。” 怎么做?保持头脑的开放性啊。
本文中心思想-- 面对新的事物应该如何对待?
结论: 保持开放心态,可以选择切换人生轨迹,投入到新事物领域,或者继续坚守自己的岗位,保持对新事物的敏感性,等到成熟的时候,拿来用就行。
自己的性格可能就适合这个,对新事物有一定的敏感性,容易产生幻想和焦虑,比如前段时间的区块链,因为看到了财富效应,所有加大精力对他的研究,甚至一度打算从事这个领域,虽然深知自己不合适,可就有一种焦虑感,觉得不能错失这个机会。
我的朋友老许,就选择了第一条路,修改自己的工作轨迹,投身到这个领域中去了。
这2种对待新事物的态度,坚守会更保守一些,不过也更为安全。至于哪种更有效,没有更有效,只有哪种更适合自己。我的想法是,先选择坚守一个我熟悉且有优势的领域,深耕细作,如果真有更适合自己的,切换战场也行,最优的选择就是 在熟悉领域使用新技术、新思想、新事物为我所用。就如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打法。
王傲朗:数字文创NFT不可忽视的几个问题
2022年4月13日区块链名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这一倡议的发布,间接地表达了官方对于近年来火热的NFT(非同质化代币)的态度。笔者查询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发现,截至2022年6月底,中国境内没有成体系的与NFT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从方兴未艾的比特币,到现在火热的数字文创NFT,“高大上”的虚拟货币变成了普通人可以轻松接触的NFT,这个过程中既有人们对于这种新技术和新商品的好奇,同时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首先,NFT目前在国内只存在单向、单次销售的模式,即只允许由开发者或其委托的组织进行销售,而二级市场则是被禁止的。这种特殊的销售模式带来了一些问题。
第一是定价问题。根据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有关会议精神,不能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而艺术品之所以珍贵或者说有价值,其独特性必不可少。博物馆数字文创NFT普遍为模仿馆藏文物制作,以虚拟化的立体形式呈现,其价值似乎主要为观赏性。如果说发售NFT文创是博物馆等组织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尚可令人信服,但如果参与设计制造的企业通过网络大肆炒作,导致数字文创价格被抬高到非正常水平,岂不是助长了非理性消费的不良之风。要知道,在区块链技术的加持下,这种数字文创的制作并不困难,制作出来后可以大量复制,只是在售卖时需要在区块链刻上有关标记,以表明此件文创属于有关购买者。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制作出来并大量复制,再依靠限量发售吸引消费者,而消费者获得的是观赏权和收藏权。这便引出了第二个问题——所有权问题。大量消费者并不掌握有关的区块链技术,所以无法完全掌握对其购买的“藏品”的所有权。一旦服务端或者客户端被侵入,则极有可能会出现藏品丢失的问题,即有关区块链的标记被更改,购买者就会丧失其所有权。就在今年4月,周杰伦宣称其持有的大量NFT被盗,就是一个实例。
其次,从收藏角度,不可交易性和购买量也是数字文创NFT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一,区块链名家我国目前明令禁止开放NFT二级市场,因为一旦开放,NFT将具有金融属性,而我国乃至国际上都没有掌握有效的追踪手段,极易造成NFT交易泛滥,出现洗钱等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的情况。所以,在短期内,国家无法开放二级市场进行NFT交易。但是,很多人收藏NFT这种不具有唯一性的数字文创的目的,除欣赏外,也是希望藏品升值之后卖出,这相当于一种投资行为,与国家现行的规定相抵触。第二,对个人购买量应加以限制。因为每种NFT都有固定发行数量,所以一旦出现囤积居奇者,很有可能引发非法二级交易。今年年初,冬奥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爆火时就曾经出现过加十倍高价倒卖,甚至出现了制假作坊。而相比于冬奥吉祥物,博物馆数字文创NFT发行量更小,而且只发行一次,出现囤积居奇行为可能性更大,危害性也更强。一旦私下倒卖,获利甚至超过十数倍。相关资料显示,就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6月,微信查封了多个NFT二级交易的公众号和小程序。博物馆数字文创NFT虽然禁止二级交易,但转让并未被完全禁止。这就会出现私下售卖的可能性,即平台上转赠而私下交易,这其中也有很大的诈骗风险。
最后,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NFT还存在很多模糊地带。
第一,有关文物的数字文创,被授权方到底掌握多少权利值得深思。在进行文创NFT开发授权时,如果进行二次创作,那么二创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要加以重视。因为二创作品既有设计者的创新,也有对文物样貌的借鉴,应当属于知识产权共有,具体产权如何分配,应事先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作品在线上,NFT开发机构或者购买者如果违规使用文物元素,博物馆或者有关部门往往难以及时发现。第二,私人收藏家是否可以发行其文物的NFT也值得商榷。个人授权发行的NFT由于难以监管,诈骗和洗钱等违法风险很大。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取证、追责过程也会相当困难。第三,如果有机构虚构了不存在的文物进行NFT发售,这种行为是否应当定义为欺诈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另外,数字文创NFT也会存在虚假营销的可能,例如假冒名家作品进行文创NFT销售,蹭名家的热度,导致买家受骗。
总之,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数字文创NFT的发行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非法交易和欺诈行为的发生。这样,才能够保证博物馆数字文创的 健康 有序发展。
刊于7月12日《中国文物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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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区块链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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